在馬來西亞購物更方便、更親民了!自2015年4月1日起,外國旅客在馬來西亞境內購物,可申辦6%的消費稅退稅!
旅客不需擔心購買的商品是否多支付了消費稅,也不用再因不知如何退稅感到徬徨。以下將帶領各位旅客深入了解如何辦理“消費稅退稅”的相關資格與注意事項。
市區購物與消費稅退稅
旅客在市區購物時需特別注意,只有在註冊過消費稅退稅的商店內購物,才能享有退稅!已註冊的商店會在店門口貼上消費稅退稅的標誌,旅客可藉此得知該店家的商品是否能退稅,也可直接詢問店家該店商品是否能退稅。但切記,購物後一定要向店家索取含稅發票或收據的正本,以及退稅單,才能順利申辦退稅喔!
消費稅退稅資格與辦法
只有非馬來西亞公民與非馬來西亞永久居民,才有權利申辦消費稅退稅。可申請退稅的商品包含:衣服、相機、手表與筆記型電腦;不符合退稅資格的商品包含:全部或部分使用過的飲料、食品、巧克力與香水等。
旅客於購買商品後的3個月內、在馬來西亞認可的機場搭乘飛機離境前,並附上商品的含稅發票或收據(消費金額至少有馬幣300元以上),和填寫好的退稅單,才能辦理退稅。
而旅客在機場辦理退稅時,退稅總金額的15%將被收取作為手續費。消費稅退款方式將會以現金支付(如未超過馬幣300元)、退款至信用卡帳戶或以銀行支票辦理。
以下為在市區購物與機場退稅流程圖
機場購物與消費稅退稅
在機場購買的免稅商品不含消費稅,所以旅客可更便利的購物,不需擔心退稅問題。 (旅遊小提醒:如旅客在蘭卡威、刁曼島或納閩度假,絕對能更充分享受購物樂趣。因這三座島嶼的商家皆為免稅商店,這代表所有商品皆不需額外支付消費稅。)